台南市議會正副議長賄選案,台南高分院於今年2月13日駁回檢方上訴,認定檢方未提出足以動搖原判決的新事證,且整體舉證仍有不足,維持議長邱莉莉、副議長林志展等9人無罪判決。台南高分檢不服判決,已提起上訴,全案將由最高法院審理。
全案起於2022年台南市第4屆正副議長選舉。檢方指控,邱莉莉、林志展等人為爭取當選,涉嫌透過金錢或其他利益方式影響部分市議員投票意向,起訴對象除民意代表外,也包括企業界人士在內共10人。
一審,台南地方法院於2024年4月29日宣判,認為檢方所提出的證據,尚不足以具體證明被告間存在對價關係或實際不法行為。判決指出,候選人在選舉期間進行聯繫、掌握支持情形,屬一般政治運作範疇,尚難據此認定構成犯罪,因而判決10人均無罪。
檢方不服判決提起上訴,主張原審對部分通訊監察譯文未採為證據,認定有誤,且過度採信被告於審理中的供述,未充分評價偵查階段的證述內容,也未說明心證形成理由,認為判決理由尚有欠缺,請求二審撤銷改判。
台南高分院審理後指出,檢方於上訴審未提出足以影響原判決的新證據,也未補強既有證據的證明力,整體舉證仍未達有罪認定的程度。法院認定,一審對證據的取捨與心證形成並無明顯違誤,因此駁回上訴,維持邱莉莉等9人無罪判決。
此外,同案被告之一、前台南市漁會理事長林士傑,於2024年7月8日在住處前遭槍擊身亡。二審法院認為其刑事責任已無從追訴,判決公訴不受理。
全案歷經一、二審均判決無罪,台南高分檢不服,上訴最高法院,後續將由最高法院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