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逢甲大學爆發校園公款侵占案。畢業生工作委員會前會長阿明(化名)任內利用掌管會費之便,挪用公款投入股市與個人開銷,金額達新台幣474萬4020元。台中地方法院日前審結,考量其犯後坦承犯行,家屬代為歸還部分款項,依公益侵占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緩刑5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阿明於2024年8月至2025年7月擔任畢委會會長,負責向當屆畢業生收取會費,並管理團體拍照、畢業演唱會、講座及學位服保證金等相關經費。任內自2024年9月底起,多次自畢委會保險箱及公用帳戶提領現金,存入個人帳戶,用於購買股票及支應個人支出。
法院認為,阿明挪用款項期間不到一年,侵占金額達474萬4020元。2025年5、6月間,因投資失利導致資金虧損,眼見畢委會即將交接,阿明向母親求助,其母匯款277萬8400元至公用帳戶,試圖填補缺口。但同年7月,新任會長清點保險箱資金時發現短缺,經對帳確認異常後通報校方,事件始曝光。
法院審酌,阿明身為學生組織負責人,本應妥善管理公款,卻監守自盜,破壞財務信任,情節不輕。不過,考量其犯後坦承犯行,家屬代為歸還部分款項,並與校方及畢委會達成調解,當庭給付30萬元賠償,顯示有彌補之意,於是判處1年6月徒刑,宣告緩刑5年,並命其依調解內容分期償還剩餘款項166萬5620元,其中逢甲大學137萬9400元、畢委會58萬6220元。
校方將強化學生自治團體財務監督與交接機制,避免類似情形再度發生。此案也引發外界對校園自治組織財務透明與內控機制的關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