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籍胡姓移工去年5月搭乘台鐵區間車時遺落新台幣400萬元現金,引發關注。台南地檢署循線追查發現,該筆款項涉及非法地下匯兌業務,偵查終結後依違反《銀行法》起訴4人,並對已出境的胡姓移工發布通緝。
有網友戲稱,這筆錢超越前立委陳明文的高鐵300萬元。陳明文是於2019年9月把裝有300萬的行李箱遺落在高鐵車廂,引發洗錢和貪汙等爭議。嘉義地檢署查無不法,裁定不起訴。
至於這筆400萬元,鐵路警察局高雄分局去年5月7日接獲台鐵通報,有旅客於列車上遺失鉅額現金。經查為胡姓越南籍移工自中洲站搭車北上,於台南站下車時忘記將裝有現金的提袋帶下車。
列車長於車廂間尋獲提袋,交由新營站及鐵警保管,清點金額約400萬元。胡男隨後至台南站服務台求助,並稱該筆款項是為償還在越南購置不動產借款。
南檢調查發現,此案並非單純個人資金往來,而是地下匯兌案件。越南籍潘姓女子在台南市永康區經營小吃部,自民國112年2月至114年5月間,接受在台越南籍人士委託,協助將新台幣兌換為越南盾,並將談妥金額匯入委託人指定的越南銀行帳戶,委託人再以現金或匯款方式交付新台幣。每筆匯兌收取50元至300元不等手續費,以100元居多。
檢方指出,潘姓女子、其員工潘姓女子及胡姓移工分工收取委託人交付的新台幣,匯兌次數至少924次,總金額約2億3038萬元。另查獲台灣籍蔡姓男子及制姓女子(原越南籍、已歸化)夫婦亦涉嫌非法辦理匯兌業務。
南檢表示,胡姓移工於去年5月16日出境,未再入境,已由檢察官發布通緝。扣案400萬元為已完成委託、準備交付的小吃部款項,屬供犯罪所用之物,已聲請法院依法宣告沒收。
檢方指出,未經許可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已違反《銀行法》相關規定,恐影響金融管理秩序。全案偵查終結後,已向台南地方法院提起公訴,後續由法院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