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學乖了?陸外交部警告日遵守「漁業協定」 遭扣押陸漁船長獲釋

日本水產廳12日扣押一艘在日本專屬經濟海域(EEZ)航行的大陸漁船(右)。圖/取自日本水產廳官網
日本水產廳12日扣押一艘在日本專屬經濟海域(EEZ)航行的大陸漁船(右)。圖/取自日本水產廳官網

日本水產廳12日扣押一艘在日本專屬經濟區作業的大陸漁船,並逮捕了現年47歲的陸籍船長鄭念力,在陸外交部呼籲日方要遵守《中日漁業協定》並支付現金擔保後,鄭念力已被釋放並返回大陸。2010年,另一艘大陸漁船的船長被捕後,因日方遲遲不肯放人,導致中日外交急遽惡化。

12日在長崎縣五島市女島西南約170公里海域,日方以涉嫌無視停船命令並駕船逃逸為由,扣押這艘載有11人的大陸漁船,大陸外交部13日下午主持例行記者會時表示,中國政府一貫要求中國的漁民依法依規作業,同時堅決維護中國漁民的合法權益。希望日方嚴格遵守《中日漁業協定》,公正執法,保障中方船員安全和合法權益。

綜合日媒報導,中方提供現金擔保後,鄭念力已獲釋並返回大陸。

根據《中日漁業協定》,締約雙方根據互惠原則,按照協定及有關法令,準許締約另一方的國民及漁船在其專屬經濟區從事漁業活動,締約的授權機關,在逮捕或扣留締約另一方的漁船及其船員時,應通過適當途徑,將所採取的行動及隨後所施加的處罰,迅速通知締約另一方,同時被逮捕或扣留的漁船及其船員,在提出適當的保證書或其他擔保之後,應迅速獲得釋放。

此次事件發生的時間點,正是中日關係持續惡化之際,陸駐日大使吳江浩10日公開直言,「當前中日關係面臨邦交正常化以來最為嚴峻複雜的局面,責任完全在日方」,並重申台灣問題屬於中國內政,不容外部勢力干涉,中方捍衛國家主權與核心利益的立場堅定不移。

回顧過往,2010年9月釣魚台海域曾發生類似事件,引發中日關係急遽惡化。當時,一艘陸漁船與日本海上保安廳巡邏船發生衝撞,陸籍船長詹其雄隨後遭日方逮捕。日本決定延長拘留後,引發陸方強烈反制,包括暫停中日省部級以上交流,並一度中止對日稀土出口,導致日本部分汽車業者停產、股市連日下挫,最終日方迅速釋放該名船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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