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急著丟!專家揭6種「過期也能吃」食品 最佳賞味期不等於壞掉

農糧署輔導業者開發多款「國產雜糧常備食品」,兼具營養與安心保存特色。圖/農糧署提供、中央社
農糧署輔導業者開發多款「國產雜糧常備食品」,兼具營養與安心保存特色。圖/農糧署提供、中央社

許多食品上會押上保存期限,令民眾基於食安的考慮,丟掉過期的食品。據美國媒體《Delish》,食品包裝上的「最佳賞味期」多半反映風味與品質,而非安全期限。像是義大利麵等6種類只要保存得當,稍微過期仍可食用。

這6種食品包含罐頭、乾燥米麵與穀類、冷凍食品、發酵食品、白飯,以及包裝零食、穀物。這些品項只要保存得當、未出現變質跡象,即使超過標示日期,通常仍可食用;但肉類、乳製品與蛋類等易腐敗食材,則不建議逾期食用。

加州精品食品諮詢公司創辦人布萊恩(Bryan Quoc Le)指出,多數食品標示的日期屬於最佳賞味期,代表產品在該日期前品質最佳,並非逾期即不安全。他表示,消費者若誤將賞味期視為安全期限,往往造成不必要浪費。

非營利組織ReFED統計,美國消費者因不清楚食品日期標示意義,每年丟棄約136萬公噸食物。去(2025)年一項研究也顯示,約43%消費者「總是或通常」在食品接近標示日期時就丟棄。美國農業部表示,除嬰兒配方奶粉外,只要保存方式得當、食物未出現變質徵象,超過標示日期通常仍可安全食用。

不過,睡眠醫學顧問達斯古普塔醫師(Dr. Raj Dasgupta)提醒,肉類、家禽、魚類、乳製品、蛋類及熟食等易腐敗食物,若超過標示期限應避免食用。即便外觀與氣味正常,也可能潛藏李斯特菌或沙門氏菌等有害細菌,增加感染風險。

至於可延後食用的食品類型,專家指出,罐頭食品只要包裝完整、未膨脹或滲漏,通常可保存較久;乾燥的米、穀物與義大利麵屬耐放食品,逾期後多半僅影響口感;冷凍食品在持續低溫下理論上可長期保存,但品質可能下降;味噌、天貝、泡菜等發酵食品會持續發酵,風味改變,但通常不影響安全;未開封的餅乾、洋芋片等包裝零食,只要未受潮或變質,也多半仍可食用。

在台灣,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食品須標示製造日期與有效日期。製造日期為生產時間,有效日期則為可安全食用的最終期限。專家提醒,消費者除留意保存條件與產品狀態,也應辨識標示類型,避免誤食或造成浪費。為了健康,也請避免吃過多的發酵類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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