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程序爭議 高檢署陳宏達批「拿司法公信力去豪賭」

謝銘洋等5位大法官上周再作出「115年憲判字第2號判決」,但是,被排除的蔡宗珍等3大法官批評此判決僅憑抽象臆測,即輕率宣告法律違憲,已悖離憲法比例原則之要求。示意圖。圖/取自憲法法庭網站
謝銘洋等5位大法官上周再作出「115年憲判字第2號判決」,但是,被排除的蔡宗珍等3大法官批評此判決僅憑抽象臆測,即輕率宣告法律違憲,已悖離憲法比例原則之要求。示意圖。圖/取自憲法法庭網站

台灣憲法法庭近日再度引發程序與合法性爭議。前總統府司改國是會議委員、台灣高檢署主任檢察官 陳宏達 針對憲法法庭近期判決指出,裁判若未遵守法定人數及程序規定,就等於拿司法公信力去豪賭,對社會傳遞錯誤示範。

5位大法官輕率宣告違憲

上周,憲法法庭五位大法官作出「115年憲判字第2號判決」,認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85條關於罰鍰規定違憲。然而,遭排除在外的三位大法官,包括蔡宗珍等人,再度批評此判決過於輕率,僅憑抽象臆測即宣告法律違憲,悖離憲法比例原則,損及憲法審判制度公信力。

程序缺失引批評

陳宏達指出,法律明確規定,憲法法庭作成判決需至少10位大法官參與評議,違憲宣告至少需9位同意。但此次僅用5位大法官即作成判決,彷彿「不到法定人數的董事會強行通過決議」。他表示:「這不但法律上站不住腳,也會讓所有人爭論不休:這判決到底算不算數?是在定紛止爭,還是在當家鬧事?」

陳宏達強調,憲法法庭本應以最嚴格的程序約束國家權力,但卻一再輕易踩破程序門檻,對社會示範「想幹就硬幹」,這不是捍衛憲法,而是拿司法公信力去豪賭。

律師與網友聲援

此外,律師葉慶元也在臉書發文表示陳宏達表現勇敢,值得喝彩,並引用其觀點:「裁判要有效,先得人數到齊、程序合法」。此發文在網路上引起熱議,不少網友讚賞陳宏達敢於說真話,也有人質疑司法公信力是否已遭踐踏,並指出在特定政治氛圍下,發聲確實需要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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