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右翼團體破壞慰安婦塑像 李在明痛斥「人面獸心」要求警方徹查

韓國民間團體「廢除慰安婦法國民行動」常對各地「和平少女像」進行破壞。圖/取自빌레로이앤《推特》官方帳號
韓國民間團體「廢除慰安婦法國民行動」常對各地「和平少女像」進行破壞。圖/取自빌레로이앤《推特》官方帳號

韓國總統李在明(이재명)周日(1日)在個人社群上發文,強烈譴責國內極右翼團體「廢除慰安婦法國民行動」(위안부법폐지국민행동)長期侮辱日本軍「慰安婦」制度受害者、要求拆除「和平少女像」(慰安婦少女像)的行為,痛批這些人「人面獸心」(인면수심),並強調「人是活在人的世界裡」,呼籲嚴格執法,將傷害他人的「野獸」改造或隔離,同時向辛苦辦案的警察表達鼓勵與支持。

綜合《韓民族日報》與《環球日報》報導,李在明分享警方對該團體強制調查的相關報導,並寫道:「戰爭犯罪性奴隸受害者被稱為妓女,作為韓國國民、不,作為人怎麼可能說得出這種話?這些無辜受害者在戰爭中被強迫拖上戰場,在死亡恐懼中每天遭受數十次性暴力,甚至最後被屠殺,她們的痛苦怎麼能被披著人皮的殘忍之人如此對待?」他質疑這些人多年來全國奔波、耗費精力、金錢與時間侮辱受害者,「這些熱情、費用與時間究竟從哪裡來?」

李在明進一步指出:「表達自由也有界限。我的自由等同他人的自由,在共同生活的社會共同體中,必須遵守應有的秩序、道德與法律。我的權利伴隨同等重量的義務,即尊重他人的權利」。他強調:「為了人的世界,傷害他人的野獸必須改造為人,或加以隔離。向認真工作的警察送上鼓勵與應援」。

該事件源於「廢除慰安婦法國民行動」代表金柄憲(김병헌)及其成員長期否認慰安婦受害史實,在全國多處「和平少女像」周邊舉行示威,包括未經許可集會、懸掛侮辱性橫幅(如「校園內設慰安婦像,進行妓女職業指導」等),以及在少女像上蓋「拆除」字樣口罩或黑布進行「侮辱挑戰」,涉嫌違反《集會及示威法》、名譽毀損、侮辱罪、兒童福利法等。警方已將相關事件從陽山、城東、鍾路等多個警察署合併至瑞草警察署集中調查,上月(1月)19日已對金柄憲住所等進行壓搜,預計周二(3日)傳喚金柄憲以嫌疑人身分到案。

李在明早在上月6日便曾針對類似「侮辱挑戰」行為在個人社群批評「這種蠢貨……這是死者名譽毀損」,此次發言更為激烈,凸顯其對慰安婦受害者議題的強烈立場。該議題在韓國社會極具敏感性,《慰安婦受害者保護法》旨在處罰名譽毀損與少女像侮辱行為,此次事件也引發社會對歷史正義與極端言論界限的廣泛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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