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表示,涉及跨境電信詐騙、故意殺人等重大犯罪的「明家犯罪集團」案件,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後,已依法對明國平、明珍珍、周衛昌、巫鴻明、吳森龍、傅雨彬等11名被告執行死刑,臨刑前均依規定安排近親屬會見。
大陸法院指出,明家犯罪集團案於2025年9月29日在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明國平、明珍珍等人因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非法拘禁、詐騙、開設賭場等多項罪名,被判處死刑並處附加刑。被告人不服判決提起上訴,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於同年11月25日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大陸最高人民法院經復核認定,2015年以來,以明國平、明珍珍等家族成員為首的明家犯罪集團,長期盤據緬甸北部果敢老街及石園子、清水河等地,設立多個詐騙與賭博園區,並招攬巫鴻明、羅建章等多名電詐「金主」進駐,提供武裝庇護,從事跨境電信網路詐騙與非法賭博活動,涉案金額高達百億人民幣。
判決指出,明家犯罪集團與巫鴻明等人所屬的電詐集團相互勾結,對涉詐人員實施非法拘禁、故意傷害,甚至故意殺害,造成至少14名陸籍公民死亡、多人受傷。
最高人民法院認為,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與量刑均屬適當,審判程序合法,依法核准對明國平、明珍珍等11人執行死刑。
大陸公安部調查顯示,緬北果敢地區長期由包括明家在內的「四大家族」把持,控制賭場、礦產、地產等暴利產業,形成黑灰經濟體系,並大規模對中國公民實施詐騙犯罪。明家自2015年底起,透過賭博與電信詐騙迅速累積鉅額不法所得。
在明學昌帶領下,明家逐步形成以其子明國平、女兒明菊蘭、孫女明珍珍為核心的犯罪集團,並透過招攬電詐團伙負責人,先後設立「臥虎山莊」、「路易國際」、「玉祥國際集團」等產業化、集團化詐騙園區,高峰時期園區內涉詐人員近萬人。
為打擊緬北地區涉中電詐犯罪,中緬雙方自2023年7月起展開多輪協商,中國公安部隨後部署專項行動。期間,明家犯罪集團於2023年10月20日轉移園區人員時,對逃跑人員開槍射擊,造成4名大陸籍涉詐人員死亡、4人受傷。
專案組歷時一年多,動員警力赴20多個省份、100多個地市調查蒐證,累積卷宗1110本、證據資料近1.5萬份,電子數據超過50TB。2023年11月,大陸警方對明學昌、明國平、明菊蘭、明珍珍發布公開懸賞通緝,相關人員其後陸續被捕並移交中方。
2024年12月30日,溫州市人民檢察院依刑法中屬地、保護及普遍管轄原則,對明家犯罪集團成員提起公訴。2025年2月,案件一審公開開庭審理,共23名被告到庭應訊。
法院最終判決中,除11人被判死刑外,另有5人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11人判處無期徒刑,其餘被告分別判處5年至24年不等有期徒刑,並科處罰金、沒收財產及驅逐出境等附加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