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巡署李姓隊員因為缺錢,竟然被大陸情報人員吸收,洩漏國家及軍事機密資料,獲利新台幣57萬餘元。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今(6)日表示,經審理後依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等,判處李男有期徒刑7年8月。李男案發後已遭停職,目前已離職。
高分院指出,李姓男子自2022年起任職於海巡署艦隊分署南部地區機動海巡隊,負責海巡相關勤務。法院查明,李男於2022年9月10日遭大陸人士以金錢利誘,加入對方所屬的情報組織,並持續至2024年7月間從事不法行為。
判決認定,李男在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上可接觸機密資料的機會,以手機拍攝涉及國家機密、軍事機密,以及依法應予保密的文書或電磁紀錄,再透過通訊軟體傳送給暱稱「Tony」的大陸人士帳號,並依指示提供相關內容。
高分院表示,李男在上述期間,陸續收受「Tony」交付的賄賂款項,金額57萬餘元,作為洩漏機密資料的對價。法院審酌,李男身為海巡人員,理應依法執行職務並維護國家安全,卻因私利違背職務,將涉及國安與軍事的機密資料交付境外人士,已對國家安全造成危害。
法院指出,李男犯行時間長達近2年,洩漏資料性質重大,犯罪情節非輕,且犯後態度不足以認定有從輕量刑的理由,因此依法判處7年8月徒刑。李男案發後已遭所屬單位停職並離職,相關單位配合司法機關調查,釐清洩密內容及影響範圍。全案仍可上訴。
除此例外,近來屢傳我海巡人員、軍方官兵被大陸人士吸收的案例,學者認為,台灣海巡與軍方應該加強教育,加強軍紀和榮譽、國家觀念的宣導等,亡羊補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