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修《社維法》挨轟網路戒嚴!內政部:比喻太超過

行政院會日前通過《社維法》修正草案,對於在公共場所散布仇恨性言論、恐怖主義或消滅中華民國主權等主張將罰,而透過網路散布則可要求網路相關業者限制甚至中止服務,挨轟網路戒嚴,內政部次長馬士元(圖)今日也回應了。圖/中央社
行政院會日前通過《社維法》修正草案,對於在公共場所散布仇恨性言論、恐怖主義或消滅中華民國主權等主張將罰,而透過網路散布則可要求網路相關業者限制甚至中止服務,挨轟網路戒嚴,內政部次長馬士元(圖)今日也回應了。圖/中央社

因應「賴17條」,行政院會日前通過《社會秩序維護法》修正草案,散佈仇恨性言論可罰3天以下拘留或3萬元以下罰鍰;若在網路散布言論,可令限制瀏覽、移除或限制使用者帳號,挨轟是搞「網路戒嚴」。對此,內政部政務次長馬士元今(29)日強調,這樣比喻太超過,主張納粹、共軍攻台等鼓勵攻擊言論或主張中華民國主權不存在才符合定義,個人政治意願表達不在此限,且僅有行政處分,沒有刑事處分。

根據修正草案,在公園、車站或其他公共場所,以旗幟、標語、等物品倡議、宣傳、散布或播送仇恨性言論、恐怖主義或境外敵對勢力激化社會對立或消滅中華民國主權的主張,足以影響公共秩序,將處3天以下拘留或3萬元以下罰鍰,透過網路散布則可要求網路相關業者限制甚至中止服務。

對於行政院會26日通過《社會秩序維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引發許多人質疑,醫師蘇一峰27日在臉書發文表示,民進黨要搞網路戒嚴了?全民的言論自由要被限制了,認定的過程中居然「不需經由法院審判」,直接由行政機關、數發部開會,就可以認定?民眾黨立委陳昭姿留言說:「本屆國會不會過關的!」

粉專「不禮貌鄉民團」也在臉書發文,批民進黨要搞網路戒嚴,以後批評民進黨政府、批評賴清德、罵立委貪污、質疑中選會選務不公平等,都有可能被數發部扣上「散播仇恨言論」,帳號直接被註銷。這個法案一旦過關,以後網路上再也沒有人敢批評政府了。

內政部政務次長馬士元今日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社會上常見的行政處分,包括亂丟菸蒂、違規停車等,都是屬於《社維法》規範範圍,而此次討論的內容也是同樣性質。他強調,《社維法》並非《刑法》,不涉及刑事追訴,也不是用來處理思想或言論問題。

針對外界關切「仇恨性言論」的界線,馬士元指出,國際上對於仇恨言論早有共通標準,例如在歐洲多國,公開宣揚納粹思想即被視為仇恨言論;同樣地,若主張以武力攻擊台灣,也屬於此類情形,屬行政處分的範疇。

至於是否會將「主張台灣國」視為「消滅中華民國」,馬士元表示,若僅是個人政治立場、認同或理念的表達,並不會構成《社維法》所規範的行為。無論是主張與中國統一,或是主張台灣獨立,只要屬於言論層次,都不在處罰範圍之內。他也反問,今天不會因為被開超速罰單,就說是戒嚴吧?所以如果講「網路戒嚴」就太超過。

不過,《批踢踢實業坊》(PTT)論壇上的網友則認為,「民進黨就是溫水煮青蛙 無縫接軌中共  越來越像中共」、「這就叫言論審查」、「憲不副署 然後自己惡搞新法 綠共」、「不重要阿 沒用的51席又不會過,這只是行政院提修法不是嗎」、「行政機關權限無限大」、「社維法本來就有問題 但實在太香了」、「社維法就夠萬用了 再來一個plus版本」、「現在就在溫水煮青蛙 逐步達成實質戒嚴」、「小橘書就是黑熊語錄」、「以後民進黨也會在野 要確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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