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會今天(2日)三讀通過《中央政府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預算》,預算規模270億元未刪除、未凍結,全數通過。院會也通過多項附帶決議,包括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提案,要求行政院長2個月內赴立院專案報告災後重建。
9月23日受樺加沙颱風外圍環流風雨影響,導致花蓮馬太鞍溪上游堰塞湖潰堤,重創花蓮光復鄉等地區,為迅速推動災區復原重建工作,立法院會10月31日三讀通過《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條例》,經費上限300億元。
立法院財政、內政、經濟、交通、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11月19日舉行聯席會議審查特別預算案,當天隨即完成初審,立法院長韓國瑜11月26日主持黨團協商,今天三讀通過。
《中央政府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預算》歲出金額270億元,預留後續額度30億元,預算執行從114年至119年止。依政事別編列情形,分別是經濟發展支出編列192億元、社區發展及環境保護支出56億元、預備金15億元、一般政務支出6億元、社會福利支出1億元,全數舉借債務支應。
依照機關別預算編列情形,分別是經濟部編列91億元、交通部44億元、農業部43億元、環境部42億元、內政部28億元、原住民族委員會5億元、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億元、衛生福利部1億元,以及預備金編列15億元。
院會也通過多項附帶決議,包括民眾黨團提案,針對馬太鞍溪堰塞湖壩體安全性、上游土砂去化、短期與中長期治理規劃進度、經費需求與後續整體治理策略等事項,要求行政院長2個月內向立法院提出專案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