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新竹市長林智堅告民眾黨立院黨團主任陳智菡發言不實一案,台北地院昨(20日)一審判決陳智菡須賠償30萬元,全案可上訴;對於判決結果,陳智菡表示,此判決「完全悖離常理」、打壓言論自由,因此她「完全無法接受」,會上訴捍衛清白。
民眾黨立院黨團主任陳智菡去年在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因京華城案偵辦期間,曾發文舉例質疑新竹市前市長林智堅任內調高馬偕兒童醫院容積率卻未被查辦,認為司法處理存在雙標。林智堅認為發言內容涉及抹黑,提告求償精神慰撫金200萬元。
陳智菡透過書面回應台北地院一審判決強調,其發言內容攸關公共利益,已盡到合理查證責任,且是對可受公評事項進行合理評論,她認為此判決「完全悖離常理」、打壓言論自由。
陳智菡指出,發言前已查證台北地院108年度聲判字第321號裁定,其中明確載有時任新竹馬偕醫院院長蘇聰賢曾稱,已與包括林智堅市長在內的「Key-Person溝通」,並獲「親自保證百分之四百五十」容積率將來不會有問題的談話內容。她強調,蘇聰賢發言時的身份、時空背景及相關談話內容均載於判決書中。
陳智菡表示,「容積率本為行政裁量權,若新竹市都委會可依法、依城市需求提高容積,何以台北市不行?」為何竟依照圖利罪起訴羈押柯文哲前主席,讓人質疑司法嚴重雙標。
陳智菡認為,她的發言不僅經合理查證,更是針對公眾議題提出合理質疑;她重申,此判決打壓了人民對公眾議題提出合理質疑的權力,因此將依法上訴捍衛自身清白,更要「與意圖藉由司法濫訴,製造寒蟬效應之不公不義對抗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