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兵藝人獲三金怎麼罰?藍綠委要求文化部檢討資格審查

藍綠立委5日在立法院質詢時,皆關心三金藝人閃兵議題,文化部長李遠表示,正在研擬是否在三金規章中增列法律與社會責任條款,將參考國際獎項經驗尋求平衡。圖/葛如鈞辦公室提供
藍綠立委5日在立法院質詢時,皆關心三金藝人閃兵議題,文化部長李遠表示,正在研擬是否在三金規章中增列法律與社會責任條款,將參考國際獎項經驗尋求平衡。圖/葛如鈞辦公室提供

近日多名獲得金曲、金鐘、金馬等「三金藝人涉及閃兵,文化部長李遠今天(5日)赴立法院備詢時,藍綠立委都關切此議題,綠委林楚茵要求檢討三金評選與給獎制度,主張將服兵役義務納入資格審查;藍委葛如鈞則問:更嚴重罪行罰不罰?取消三金要有一致標準。李遠回應,文化部正研議是否在三金規章中增列法律與社會責任條款,將參考國際獎項經驗尋求平衡。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日邀請文化部長李遠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李遠做出上述回答

近月閃兵議題延燒,Lollipop棒棒堂成員小杰拿下今年金鐘60最佳實境節目主持人獎;藝人陳柏霖曾獲金鐘獎戲劇節目男主角獎Energy張書偉曾入圍金鐘獎最佳男主角,而Energy今年金曲獎也獲得最佳演唱組合以及年度歌曲。

林楚茵質詢時指出,服兵役與納稅都是國民義務,若政府資助或表彰的藝人未履行義務,等於對守法青年打臉。建議文化部與三金主辦單位及國防部協商,檢討遴選與獎勵辦法,在2026年度頒獎前提出具體修正方向。

葛如鈞表示三金代表我國影視音領域的最高榮譽,除特別貢獻獎外,所有獎項皆以作品表現為主體。文化部若欲建立違法撤獎先例,應建立清楚、統一、合法的處理機制,而非針對特定事件。

如鈞指出,文化部現行對三金獎的處置標準並不一致,例如金曲獎雖有規定違法可追繳獎金,但過去從未執行金鐘獎僅針對節目參賽資格訂有規範金馬獎更模糊。葛如鈞強調政策不能選擇性適用,不能對逃兵就撤獎,對違反兒少法、性侵、殺人未遂等更嚴重罪行卻置之不理,不同標準恐怕讓民眾難以接受。他呼籲以尊重作品為前提、以社會責任為底線,不能讓三金淪為道德真空。

李遠回應表示,目前相關單位正研議是否於三金評選規章中增訂法律及社會責任條款,將參考國際獎項經驗,並召集業界代表討論。他強調,文化部會尊重專業評審機制,但也理解社會觀感的重要,會持續尋求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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