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美濃大峽谷、和山光電盜採砂石案 橋檢共聲押17人

橋頭地檢署近來偵辦美濃大峽谷等違反廢清法案件,共查扣一批挖土機、砂石車(圖)等犯案工具。圖/檢方提供
橋頭地檢署近來偵辦美濃大峽谷等違反廢清法案件,共查扣一批挖土機、砂石車(圖)等犯案工具。圖/檢方提供

橋頭地檢署進來偵辦高雄市美濃大峽谷、和山光電案等多處農地盜採砂石,和大樹區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共溯源搜索5家土資場,扣押砂石車18輛,挖土機(怪手)16輛,至今共聲押17名被告獲准。

橋檢今(21)日表示,主任檢察官陳竹君及檢察官施佳宏、朱美綺指揮司法警察,於今年8月27日及10月9日執行二波搜索,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被告曹姓、蘇姓等4人獲准;另偵辦高雄市大樹區統嶺段603地號山坡地遭不明人士傾倒廢棄物案,陳竹君及朱美綺指揮專案小組人員,於9月下旬執行二波搜索,聲請羈押楊姓、蘇姓等5人獲准。

檢警追查這些營建廢棄混合物的土方來源及流向,發現:清除廢土車輛為規避環保單位稽查,刻意將清除車輛駛入土資場繞場,營造進場處理的假象後立即離場。隨後將營建廢棄混合物運送至美濃區的盜採土石坑洞內,及大樹區山坡地傾倒回填。

土資場一方面為牟取利益而開立不實的營建廢棄物處理證明文件,另一方面將未經處理的營建廢棄物冒充為良質砂土回填土地,土資場與清除業者成為美濃盜採土石及濫倒廢棄物不法集團的共犯,嚴重破壞污染環境。

檢方隨即指揮警政署保七總隊第三大隊南區中隊、高雄市刑大、仁武分局,及刑事局南打中心,會同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對5家俗稱土資場的剩餘土石方處理場業者、運輸業者,及司機執行搜索,並傳拘被告、證人到案,訊後認定謝姓、林姓等15人涉犯《廢棄物清理法》及《刑法》偽造文書等罪,諭知交200萬元不等金額,並查扣犯罪工具砂石車8輛。

由於美濃大峽谷案備受關注,橋檢檢察長張春暉於今年9月16日,親自帶領主任檢察官至美濃,履勘盜採砂石傾倒廢棄物現場及和山光電案現場,展現辦案的決心。檢方近期共偵辦和山光電案、大樹區統嶺段案、美濃大峽谷等案件,已共羈押被告17人,扣押重型開挖機具(怪手)16輛、重型曳引砂石車18輛,檢方依《組織犯罪條例》重罪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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