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司法走讀被傳喚 黃國昌:北檢對民眾黨情有獨鍾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20日因集會遊行法遭北檢傳喚。圖/中央社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20日因集會遊行法遭北檢傳喚。圖/中央社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因今年8月30日號召的「司法走讀」活動與警方發生衝突,導致8名員警受傷,並被指控涉嫌勒員警脖子、違反《集會遊行法》與聚眾妨害公務罪,北檢於今(20日)下午傳喚黃國昌說明;黃國昌在受訪時強調,雖「北檢對民眾黨情有獨鍾」,但他「坦坦蕩蕩,沒有在怕」,一切將依照法律程序進行;在接受檢察官約一小時訊問後,黃國昌被請回。

黃國昌解釋,他收到中正一分局的傳票後,便立即告知警方,他向來不願至警局接受警詢,針對這類集遊法案件的「國家機器發動的濫訴」,若認為有傳喚必要,應由檢察官直接傳喚。

黃國昌批評,中正一分局假裝不知道此事,卻將消息洩漏給媒體,讓媒體追問他是否會到警局,使他感到遺憾,但既然收到檢察官傳票,且「北檢對民眾黨情有獨鍾」,身為法律人的他樂意到案說明。

黃國昌指出,他過去從野草莓運動開始,便與民進黨一同推動廢除集會遊行惡法,但如今卻見民進黨「聽到不喜歡的聲音,就要用過去痛恨的集遊惡法打壓不同聲音」,他自己作為法律人,從馬政府到蔡政府時期被傳喚都「沒有在怕」,雖遺憾賴政府如今走上相同的「老路」,但他將依程序應對。

對於是否擔心像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或網紅「館長」陳之漢一樣被強制處分,黃國昌坦言,在發生柯文哲與館長的案件以前,他從未想過這種可能性,自己過去被偵辦四、五次集遊法案件都未被強制處分,不確定賴政府今天是否要創下首例。

黃國昌也提到,他過去被依集遊法偵訊從未超過半小時,但今天檢察官問了一堆讓他「莫名其妙」的問題,例如如何定義集會遊行法,讓他感到非常驚訝;對於被指控「勒警察脖子」,他澄清是檢察官被「民進黨的國家機器跟綠色媒體誤導」,他當時只是將手放在警察的肩膀上,兩人還「有說有笑」,並非勒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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