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能會前主委謝曉星涉性騷  懲戒法院判罰60萬元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前主委謝曉星被指控在任內時常盯著女性的身體觀看。示意圖。圖/取自百度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前主委謝曉星被指控在任內時常盯著女性的身體觀看。示意圖。圖/取自百度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前主委謝曉星因任內涉及職場霸凌及性騷擾案,遭監察院於2023年通過彈劾並移送懲戒法院。懲戒法院合議庭今(17)日審結,判決謝曉星處以罰款6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監察院調查,謝曉星在原能會主委任內,對同仁有不當言行與管理方式,造成職場環境惡劣。他多次在公開場合斥責、貶抑部屬,情緒失控,造成同仁的身心壓力與人格權受損。

其次,謝曉星有性別歧視。他於2016年入閣以來,進用的秘書多達8位,且多數為身材高挑的女性。謝曉星在面試時還詢問求職者的星座、血型,以及婚育規劃。且他還要求某部門的女性同仁,請假前需當面向他報告,至於男同仁則傳簡訊即可,明顯違反《就業服務法》、《性別平等工作法》等規定

第三、言行不檢。謝曉星常盯著女性同仁的身體部位,甚至貼近女同仁說「好像少女」、「最美麗的風景」等,令同仁感到不舒服。第四、違反防疫規定。在疫情期間,謝曉星遭指控與秘書一起用餐,儘管謝與當事人都沒有反對,但謝曉星身為首長卻帶頭違規,秘書敢怒不敢言。

監察院認為,其行為損及機關形象與信譽,因此通過彈劾,移送懲戒法院審理。懲戒法院合議庭審理後,認定謝曉星確有不當行為,已違反公務員應有的操守,情節嚴重。合議庭依《公務員懲戒法》規定,判決處以罰款60萬元,以維護行政體系紀律。可上訴。

懲戒法院表示,懲戒措施目的在於要求公務員遵守職場規範與倫理,避免高階主管因權責地位影響下屬,損害機關正常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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