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凱鈞專欄】能源政策不容地方首長的本位思維

高雄興達電廠發電而承擔了較大的碳排與環境風險。圖/取自台電官網
高雄興達電廠發電而承擔了較大的碳排與環境風險。圖/取自台電官網

張凱鈞/社團法人文明人權服務協會理事長

高雄興達電廠火警引發社會關注,高雄市長陳其邁再度強調「各縣市要用的電應該自己負責,不能都推給高雄」,並訴求能源政策要講究「區域正義」。乍聽之下,這樣的說法似乎有理,然而稍加檢視便可發現,這種論述不僅與台灣能源政策的制度設計相悖,更在邏輯上充滿矛盾。

台灣的電力調度本來就是由台電統籌規劃、跨區域輸送,正是台灣維繫供電穩定的基本原則。若真的要「各縣市各自負責」,那照這個邏輯,桃園機場是否只服務桃園的民眾了,眾多水電的調撥問題若只以地方本位的立場來思考,恐怕將影響全國經濟發展的步調。

而且高雄雖然因興達電廠發電而承擔了較大的碳排與環境風險,但高雄同時也因產業聚落而受惠於龐大經濟效益。高雄長期依靠鋼鐵、石化、造船,這些高耗能產業創造就業與產值,正是高雄經濟發展基礎。真正的問題不在於電要不要外送,而在於台電如何設計合理的補償機制,讓承擔風險的城市也能獲得相對應的回饋。

能源政策本就是國家最重要的戰略政策,而非地方首長政治算計的鬥爭工具。高雄市長若真為市民爭取公平,理應要求中央強化回饋制度,加速燃煤電廠除役與能源轉型,而不是簡單將矛頭指向其他縣市。否則一旦各地皆以「不公平」為由拒絕分擔整體發電風險,全國的能源安全將無以為繼。

「區域正義」從來不是地方與地方之間的責任推託,而是透過中央統籌與制度補償,讓資源共享、風險分攤、利益均衡。陳其邁若只是一再強調高雄很委屈,卻未能提出具體制度改革的藍圖,不僅無助於能源困局的解決,反而會加深社會對立。當台灣正面臨能源轉型的關鍵時刻,我們需要的是具全局視野的政策思維,而不只是一昧的抱怨。

※以上言論不代表梅花媒體集團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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