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溢誠/台灣青年聯合會董事長
也不知道究竟是柿子挑軟的捏,還是專門欺負弱勢群體,陸配對民進黨而言始終是「非我族類」,相較外配4年、堅持6年後才能入籍,更動不動驅逐出境、註銷戶籍,令在台定居並參與公共事務的陸配人人自危。
內政部近日預告修正辦法,台灣人因申領中國身分證件而被註銷台灣身分,須符合以下新增第三條規定,才能申請回復台灣人民身分:一、對台灣國防安全、國際形象或社會安定有重大特殊貢獻。二、有助於台灣整體利益。三、基於人道考量。
陸委會強調,「台灣籍」非常可貴,不是想取得就能取得,尤其曾經主動放棄台灣籍的人,政府核發身分許可,必須有足昭公信的理由。這三個條件是把過去審查的標準加以明確化。雖然法令用語是「回復」,但實質上就是「中國籍」要申請取得「台灣籍」。有這種需求的大都是陸配。
這三要件,恐怕只有民進黨、黨外時期那些創黨元老才夠資格,一般平民百姓如何搆著,高設門檻分明強人所難,對台灣國防安全、國際形象或社會安定有重大特殊貢獻,那不就暗示他們要去當台諜,偵測、洩露大陸國安、國防機密來換取台灣身份,而基於人道考量擺明就是得遭受中國政治迫害,至於有助於台灣整體利益又未免太過抽象,怎麼去定義、衡量?
這些陸配本是台灣家庭重要成員,多半安分守己,為在地經濟社會發展做著貢獻,卻被區別、歧視對待。民進黨政府以法律程序,逕行赤裸裸的意識型態壓制與納粹式種族清洗,既殺雞儆猴又能讓「反獨促統」聲音噤若寒蟬,一舉兩得。雖有助於民進黨獨裁統治,卻嚴重破壞36萬陸配家庭的正常生活,徒生社會不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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