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22日續審京華城案,傳喚時任北市府都發局都市規劃科科長、現任總工程司楊智盛作證,釐清京華城案的決策過程。而柯文哲臉書發文指出,檢察官林俊言自己認了「細部計畫可以給容積獎勵」,所以北檢一票公訴檢察官在起訴書裡列舉柯文哲等人涉犯圖利罪,指控公務員明知細部計畫不可以給容積獎勵,是明知違法而為之,「根本是鬼扯」。
柯文哲臉書22日發文表示,林俊言在傳喚楊智盛時提到,細部計畫可不可以給容積獎勵時,林俊言自己稱「先說結論,我認為可以,但哪些可以給、哪些不可以,是屬於機關職權。」也就是說,現在北檢一票公訴檢察官在起訴書裡列舉柯文哲等人涉犯圖利罪,指控公務員明知細部計畫「不可以給容積獎勵」,是「明知違法而為之」,根本是鬼扯。
貼文指出,楊智盛證稱「是由柯文哲市長蓋章決行送研議與公展」,但送公展錯了嗎?楊智盛又說「監察院希望我們應該不論如何都要讓它送都委會去審議,我們就要參酌,遵照監察院的意見來處理」,換言之,是過去做錯了,不能繼續錯下去,柯文哲依照市民陳情、監察院意見蓋章決行,到底犯了什麼罪?
貼文續指,楊智盛的證詞更證明北市府不是一言堂,針對京華城案還在訴訟期間能否送研議、進行公展,都發局各科室間本有不同意見,但也都讓大家開放陳述,最後依照監察院糾正函,送公展「透過公開透明程序議決」。
楊智盛也提到,當時副秘書長李得全確實有不同意見並退過公文,但他也證稱「副秘常常退文」,至於他向李得全報告「若有不同意見應該向上呈報,而不是向下退文,給公務員壓力」,指的是都發局內已經過數次專案會議、討論,府級有方向,也逐漸形成共識。
貼文認為,至於他向李得全提到「市長室在催公文,吳順民在樓下等」的說法,則是聽當時局長室王姓秘書的轉述,按常理,他並不會再去確認市長室是否真有指示,更不知道是不是柯文哲所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