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排審兒虐致死《刑法》修正草案 最重處死刑或無期刑

民眾黨團18日在立法院議場地面擺放巨幅海報,呼應預計排審攸關「剴剴案」兒虐的《刑法》修正草案。圖/翻攝自國會頻道
民眾黨團18日在立法院議場地面擺放巨幅海報,呼應預計排審攸關「剴剴案」兒虐的《刑法》修正草案。圖/翻攝自國會頻道

立法院今天(18日)預計排審攸關「剴剴案」兒虐的《刑法》修正草案,民眾黨立委昨天起在立法院議場門口排班守夜,力拚搶先送案到院會。該黨版本要求提高凌虐未滿7歲者致死的法定刑,最重應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今天一早進入議場後,民眾黨立委就和民進黨立委因為議場放海報問題交鋒,不過最後雙方各自擺設了文宣物,民眾黨團在議場中央地面擺放巨幅海報「兒虐零容忍,守護你長大」,民進黨團則是在兩旁掛放「國會保護傘,藍白撐好撐滿」等布條。隨後院會在9點準時開會。

根據民眾黨團提案,新增《刑法》第272條之1,殺害未滿7歲者「加重其刑1/2」,提高至15至20年;若凌虐致死更可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另修正《刑法》第286條,對未滿7歲者施以凌虐致死等行為,刑度將比對7歲以上未滿18歲的兒童或青少年犯罪更高。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16日協商《刑法》第272條、第286條等修正草案,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表示,協商初步共識是增訂第272條之1,新增對未滿7歲者凌虐致死,處死刑或無期徒刑;殺害未滿7歲者但非凌虐,則按照普通殺人罪,加重其刑2分之1,刑罰選擇包含死刑、無期徒刑、15年以上有期徒刑。

黃國昌說,該版本三黨討論時有共識,這是按照民眾黨團提出條文所做的修正,但最後民進黨沒有在黨團協商結論簽字,理由是反對修第286條。第286條是「剴剴案」大家爭議的條文,即是否應該提高凌虐未滿7歲者致死的法定刑?國民黨和民眾黨都認為應該提高,最重應處死刑,但民進黨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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