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控行賄前台北市長柯文哲的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在關押191天後,有望重獲自由!台北地訪法院今(11日)裁定沈慶京得以1億元交保,同時必須有相當資力的具保人提出2億元保證書,也必須配戴電子腳鐐。
沈慶京於去年8月30日被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偵查期間延押一次,北檢於同年12月26日偵結起訴;原先,沈慶京一度以4000萬元交保,經北檢抗告後,改為1億元交保,但檢方又再度提出抗告,最終合議庭基於「尊重審級制度」等理由,在今年1月2日再次裁定羈押禁見。至今已過191天。
在此期間,現年78歲的沈慶京以健康狀況不佳及需更換廔管、易感染等理由多次聲請具保停押,但皆未獲批准。北院昨日在開庭進行勘驗程序之前,處理沈再次提出的保釋請求。法官轉達衛生福利部台北醫院的函件,指出台大醫院認為沈慶京有必要接受手術治療及後續觀察,且台北看守所也向法院反應沈慶京需頻繁戒護就醫,已影響所方的人力安排。
法官原先提出,要求繳納的保證金會超過一億元,且要求一位資產超過交保金數倍的保證人,另外要配戴電子腳鐐;不過,沈慶京的律師昨天在法庭上指出,因沈慶京捲入案件,要求一位資產破億的人擔保會使沈慶京的朋友感受到壓力,且沈慶京的身體狀況已無法逃亡,不需要配戴電子腳鐐,另外,沈慶京需要去三芝墓園祭拜父母,地點位於海邊,若配戴電子腳鐐會觸發警報。
最終,法院雖裁准沈慶京交保,但並未接受沈慶京提出的條件;北院裁定,沈慶京以自己名義提出新台幣一億元保證金並找一位具有相當資力之人作為具保人,提出新台幣兩億元之保證書,同時沈慶京須接受科技監控,限制住居於台北市大安區。
為了防止沈慶京逃亡,北院還裁定,沈慶京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期間不得與同案被告、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