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賴清德29日發表「團結國家十講」第三講,提到1946年通過的中華民國憲法「台灣沒有派員參加制憲」,遭國民黨批評,當時台灣省有派出18位「制憲國大代表」參與,引發議論。總統府澄清,賴清德原意是指當年台灣的制憲代表,並未經過台灣人民普選產生。但牛津大學國際關係學博士汪浩稱,賴清德的說法確實不精確,1946年有台灣國大代表參與制憲大會,但其中張七郎返台後就於228在花蓮被殺,但這次史實表述不精準,應該道歉承認。
汪浩於臉書轉發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姚孟昌的貼文,姚孟昌表示,1946年的南京制憲會議中,確實有台灣代表出席。只是國民黨沒說的是,近半數台灣代表是由國民黨指派的,然後有議會選派的代表開完會,返台3個多月後,就在228事件中被殺。一位是張七郎醫師父子3人被刑虐殺害,另外一位律師林連宗,被抓後下落不明、屍骨無存。
姚孟昌強調,國人須知,1947年後中華民國憲法直到1991年的動員戡亂時期結束,才與增修條文一起在台灣完整實施,想要講制憲,就必須把歷史說的完整清楚。
汪浩表示,賴清德今天的說法不夠精確,1946年有台灣國大代表參與制憲大會,其中張七郎在228後在花蓮被殺。汪浩認為,賴清德無論講什麼,外界都會做文章的,他認為「雜質說」並沒有錯,但這次史實表述不精準,應該道歉承認。
汪浩表示,賴清德願意把自己的認知、想法,系統性的公開講出來與全民交流,這樣很好,「有講錯不是問題,沒思想才是問題。藍白檯面上的人物,哪個有思想呢?」
對於賴清德又再度翻車,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表示,第一,總統賴清德原意是指當年制憲代表並未經過台灣人民普選產生。整體來講,由台澎金馬人民選舉產生的國民大會代表,歷經完成的7次修憲,建構起以台灣為主體的民主共同意識,民主就是人民作主的共同意識。
那「五五憲草」或者是1946年所通過的《中華民國憲法》,所謂的制憲代表,僅由當年省參議會選任,並未經過台灣人民普選產生,一直到前後7次修憲,台灣人民才成為修憲的主體,所以賴清德說建構以台灣為主體的共同意識。
總統府指出,第二,以歷史角度而言,1946年制憲的國民大會代表,多數是透過政黨分配及協調產生,而台灣雖有間接選舉產生的制憲國民大會代表,但對於憲法內容的決定並無實質參與。直到終止動員戡亂,廢除臨時條款之後,7次修憲的代表才是由台澎金馬全體公民直選產生,意即1991年底第二屆國代開始,才真正是台灣人民普選產生的代表。
總統府強調,因此就正當性而言,總統說7次修憲後,台灣人民才成為修憲的主體,建構以台灣為主體的共同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