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聞社前副主任遭共諜吸收!3度拉人入網失敗 判刑5年、沒收63萬

國防部軍事新聞通訊社前副主任孔姓中校涉共諜案,高雄高等法院24日依違反《國家安全法》發展組織罪等罪,判處孔男徒刑5年4月。圖為示意圖,圖中的單位非涉案機構。圖/林瑞益攝
國防部軍事新聞通訊社前副主任孔姓中校涉共諜案,高雄高等法院24日依違反《國家安全法》發展組織罪等罪,判處孔男徒刑5年4月。圖為示意圖,圖中的單位非涉案機構。圖/林瑞益攝

檢調發現國防部軍事新聞通訊社前副主任孔姓中校,與大陸情報人員聯繫,並曾三度邀約現役軍官與對方接觸吸收未遂。高雄高等法院今(24日)依違反《國家安全法》發展組織罪等罪,判處孔男徒刑5年4月,並沒收犯罪所得63萬元。全案可上訴。

法院指出,孔男任職軍人期間,他於2002年起即遭陸方吸收,並與邵姓退役軍人有所聯繫。邵男曾安排孔男到泰國、柬埔寨,與陸方情報人員見面,雙方建立聯絡方式。孔男並收受現金報酬,試圖吸收其軍中同袍加入對方組織。

檢調查出,孔男至少三次邀約時任陸軍第8軍團作戰處向姓副處長,以及另兩名現役軍官與中方接觸,所幸均未得逞。高院審理時認為,雖未實際造成軍事機密外洩,但被告已建立聯繫機制、意圖吸收軍職人員,危害國安,依法論罪。

由於孔男到案後配合調查,並坦承與對方接觸,且主動繳回犯罪所得。法院審酌其悔意與情節,從輕量刑,判處5年4月徒刑,並沒收63萬元犯罪所得。

全案與邵男共諜組織案具關聯。邵在多年前曾任無線台記者,退伍後在離島經營旅行社,遭調查局掌握其自2002年起被大陸吸收,長年在台發展情報網絡。去年11月,高院依違反國安法等罪,判處邵男12年6月徒刑確定。

至於另案,被吸收的向男已遭判刑7年6月確定。向男曾接受金錢報酬、穿著軍服與大陸情報人員合照,並簽署「投降承諾書」。消息於去年三月曝光後,民進黨立委林楚茵當時提出,現行法規對預備投降的軍人刑期過輕,要求提案修法。時任國防部長的邱國正批評向男「無恥、可恥」,並表示配合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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