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烈嶼近海的蚵棚違建問題持續惡化,原本僅4公頃的養殖面積,如今違規擴張至超過50公頃,成長逾15倍。蚵棚密布海域距離大陸廈門僅數公里,可能成為大陸漁船的越界通道,引發國安漏洞之憂。海巡署18日對此表示,業者有明顯違法的事實,海巡會持續加強查處,
據鏡週刊,這些蚵棚多由金門業者與大陸漁民合作設置,採「大陸養、台灣掛、大陸採收」的模式,許多作業者甚至未具合法養殖權,卻長期占用海域。蚵棚集中於金廈海域的禁限制水域,形同一片「浮動灰色地帶」。大陸漁船藉由這些蚵棚作業名義進入台灣水域,不僅攫取漁業資源,也有利用民間合作掩護越界的風險。
由於現場距離廈門僅約6公里,台灣媒體憂慮,大陸若有意擴大對金門離島的滲透,這些蚵棚可能成為「民間合作掩護軍事行動」的跳板。
海巡署曾於3月底召開跨部會會議研議對策,但因法令不清、權責不明,至今未能有效拆除違建。當地巡防人員多以「廣播驅離、水柱示警」應對越界漁船,實際執法侷限重重。媒體認為,這些蚵棚也帶來環境與漁業管理混亂,甚至使得大陸海產被誤標為台灣國產,引發消費者混淆與產地認證爭議。
海巡署說,金門縣政府於96年及100年核准金門檳榔嶼海域牡蠣養殖區,面積各為2公頃,緊臨金廈禁、限制水域線,距離大陸廈門僅約3.2公里;但養殖業者未按申請範圍作業,實際範圍從100年9月的75.03公頃,擴大至105年5月的172.51公頃,目前則為72.38公頃。期間,金門海巡隊曾查獲金門養殖業者非法僱用大陸漁工於養殖區作業,經金門地院判處6至10個月徒刑在案。
海巡署也直指業者違法,金門縣政府核准4公頃養殖區後,養殖業者以合法掩護非法方式經營,逐步擴大養殖面積,屬未經核准經營漁業之行為。金馬澎分署於112年起即數度函請地方漁政主管機關要求拆除違法蚵架,惟協調未有具體結果。
為徹底解決違法蚵架拆除問題,海委會主委管碧玲於去年11月啟動跨部會研商,經過長達半年的協調,因事涉複雜,爰報請行政院政務委員召集中央、地方跨機關協調會議。至今,關鍵在金門縣政府有不同考量,海巡署的職責係在拆除作業中實施戒護工作,這段期間均加強海域巡邏查處,嚴禁大陸人士越界採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