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前秘書長李俊俋因濫用公務車而請辭獲准,不過監察院副院長李鴻鈞昨日(2日)指出「因司法啟動調查」,所以院內只能先暫停調查。民主文教基金會董事長桂宏誠直斥是「鬼扯蛋」,公務員國家考試就會考的「刑懲併行原則」,指的就是違反行政義務者,若又涉及刑事責任,可同時調查。
桂宏誠表示,對於監察院副院長的說法感到非常遺憾。監察院是獨立機關,而現在講的是行政法最基本的、公務員國家考試都會考的「刑懲併行原則」,李鴻鈞引述的《監察法》26條、《監察法》施行細則第27條,只要司法啟動調查,監察院就不能調查云云,根本是鬼扯蛋,跟這件事情完全無關。
桂宏誠表示,《監察法》施行細則27條規定寫得很清楚,公務員若違反行政法,可以調查,不因為又涉及刑法,而停止調查;除非其所違反的行政法,要先有法院判決「有刑事責任為基礎」,在這種情況下才停止調查,這也是基於刑事偵查比較嚴謹之故。
桂宏誠說,像李俊俋這件事情的情況很明顯,李自己都承認思慮不周了,他是違反公務員行政法第6條上應該廉潔自持等義務,且公務員違反行政義務或是違反行政法,不一定會構成犯罪,所以「刑懲併行」。例如有些行為違反行政程序,又涉及貪汙,但是有些沒有,不能因為這樣就完全不追究行政責任。
事實上連行政調查都避,桂宏誠補充,政務官違法失職,没有「內部行政調查」的問題,要由監委調查後決定是否彈劾,彈劾成立再送懲戒法院審議是否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