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專論】賴清德更大的民主話術造成台灣的悲哀

總統賴清德27日上午在總統府接見歐洲議會議員訪台團。圖/中央社
總統賴清德27日上午在總統府接見歐洲議會議員訪台團。圖/中央社

高誓男法學博士/中華民國公教軍警消聯合總會副總會長

賴清德總統日前在就職周年發表談話,一再強調「民主」對於我國立足國內外的重要性。因此,主張:對內堅守民主、秉持「人民至上」、「國家優先」,強調:國家與人民利益優先於政黨利益;賴說對外我國已經是民主、自由度評比上,在亞洲居前的國家,台灣已然成為「世界民主鏈」的亮點。然而,賴總統在後來的詮釋中,再度重申:去年針對立法院通過的《選罷法》等三法時,強調的「民主的紛爭,要用更大的民主來解決」。此言讓人難以理解,民主真的有大、小程度之分嗎?值得辯解。

眾所周知,民主政治起源於西方國家,古希臘語源的「Democracy(民主)」本義是「人民的統治」,即主權在民,指國體(國家制度)、國家權力由公民直接或間接行使;其次,它是指一種政體,人民擁有平等參與公共政策的權利,並且保障自由及人權以行使其統治權。

民主政治的分類方式很多,有分成程序民主(又稱形式民主,Procedural democracy)與實質民主(Substantive democracy)。程序民主指體現工具理性的訴求,強調民主的機制、規則及程序,存在實現民主過程的選舉等制度形式,但實際上的運行和管理並不一定民主,甚至可能傷害民主人權的實質;實質民主則指體現價值理性的訴求,強調民主的主體、目標及內容,政治選舉不僅代表民意,並對民意負責,亦即為了被統治者的利益行使權力,為民謀福利的真正民主。理論上,「民主」既需要程序民主,更需要實質民主。

民主也可依制度目標,劃分為自由民主(Liberal democracy)與社會民主(Social democracy)。自由民主以自由主義為基礎,相信民主基本要限制政府統治作用,以維護人民的自由與權利,典型的是美國式民主;社會民主則來自民主與社會公平(社會主義)的結合,相信社會不同部分的互賴性,抨擊資本主義社會財產分配的不公,並鼓吹合作互利,建立理想社會,許多北歐國家都採行社會民主。

綜合上述,民主政治的程度只有從目標價值、民主素質區分為程序民主、自由民主或多數民主,以及實質民主、社會民主或共識民主,難以從民主範圍(數量)、制度型式,分為大民主或小民主。

 政治理論中沒有賴所謂的「更大的民主」

 賴清德總統在去年12月針對立法院通過《選罷法》等三法時強調,「民主的紛爭,要用更大的民主來解決」。在就職周年談話中重申,民主不是靠仇恨動員,而是靠和解團結,民主的紛爭要用「更大的民主」來解決。然而其從未對「更大的民主」,做進一步的闡釋說明,不禁令人直接聯想到是否意指,去年至今民進黨如火如荼推動的「大罷免」運動。

賴在就職周年談話中指出「立法院的議事運作應該遵守程序正義,多數尊重少數,少數服從多數」(筆者按,賴先強調「尊重少數」)。又說「在民主社會,人民的利益至上,國家的利益優先於政黨的利益」、「將推動朝野政黨協商,共商和解團結之道」等。這些初看都符合民主的理則與作法。

賴總統如真心要推動朝野和解,當務之急應該就是立即停止「大罷免」,停止迫害、消滅在野黨。但目前仍力推「大罷免」,持續利用司法工具迫害在野黨。

賴總統在去年12月針對立法院通過《選罷法》等三法時指出「沒收民主國家權力分立的原則,更是悖離民主國家人民作主的真諦」。但執政黨卻一再利用行政院覆議、司法院大法官釋憲對抗立法院(權)的多數民意,甚至搞「大罷免」企圖翻轉立法院民進黨是少數的局面,試問這些作為符合民主國家權力分立的理則嗎?

執政黨種種行徑,似乎在告訴民眾,「民主」是他們的專利、他們說了算,只要是不符執政黨所欲或違反其利益的決策、法案都不民主,難怪有人要質問,執政黨所謂的「(更大的)民主」是否就是「民進黨做主」?換言之,執政黨的「更大的民主」就是要(透過大罷免)回到蔡英文總統全面執政時期,在立法院占多數席次,能夠強制通過任何決策與法案;甚至公然違反多數民意,通過如萊豬、非核、同姓婚姻、實質廢死等,試問這才是更大的民主嗎?

總之,如果重返蔡總統全面執政時期,絕對不是實質民主、共識民主等真正的民主,更不是「更大的民主」,而是一黨獨裁的假民主,形成「民主專制」(Democratic autocracy),或是民主倒退(Democratic backslide),那是台灣的悲哀啊!

※以上言論不代表梅花媒體集團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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