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補助款遭砍636億 吳宗憲告發賴政府官員瀆職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今日表示,賴政府無視法定預算約束,違法剋扣補助款,致使如此重大公共利益損害,因此他決定告發政府公務員涉瀆職罪。圖/取自吳宗憲臉書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今日表示,賴政府無視法定預算約束,違法剋扣補助款,致使如此重大公共利益損害,因此他決定告發政府公務員涉瀆職罪。圖/取自吳宗憲臉書

立法院日前刪凍中央政府總預算及三讀通過《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行政院認為此舉將導致許多政策窒礙難行,除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外,並決定統刪地方一般性補助款達27.3%,引起各地方縣市政府反彈。對此,國民黨立委吳宗憲今(26)日表示,「吾賴」政府竟然無視法定預算約束,違法剋扣補助款,致使如此重大公共利益損害,因此他決定告發政府公務員涉瀆職罪,並要求檢察官、調查局、廉政署依法查辦。

吳宗憲今日在臉書發文指出,今年的中央總預算創台灣史上新高,總支出高達3.13兆,中央卻片面刪掉全台地方政府的補助款636億,宜蘭縣便一口氣被砍了25.5億,強調「這不是預算調整,而是違法剝奪」;這筆補助款已通過立法院三讀、總統公布,是《預算法》第2條所明訂具法律效力的「法定預算」,根據釋字520號解釋理由書及協同意見書,行政機關「必須」依法執行,並沒有拒絕執行法定預算的憲法法源依據,否則不符合依法行政。

吳宗憲說,大家可以回顧民進黨1月在臉書作的圖表,縱使造謠藍白刪預算,卻也將這一點標示得非常清楚「立法院不可能刪凍中央給地方的一般性補助款、計畫補助款,及公務員的薪資等法律義務支出,且藍白在野黨,對於地方補助款,根本一毛都沒刪,因為這些都是中央法定支出」。

吳宗憲認為,依據憲法147條,中央本應謀求地方經濟發展,地方補助款乃憲法義務,竟還違反《財政收支劃分法》第30條第3項「補助不得低於前一年度」的規定。不論是中央總預算案還是新修正的《財劃法》,兩者都已經立法院三讀通過、總統公布,縱使提釋憲,在被宣判違憲以前,法律效力「不受影響」。所以說,執政黨也不要再扯釋憲當藉口,行政院主計總處現行的作為,就是違法。

吳宗憲提到,他今天在司法委員會當場批「吾賴」政府竟然無視法定預算的約束,政府公務員涉嫌違法剋扣地方補助款,可能構成《刑法》第129條第2項「違法抑留剋扣罪」,以及《貪汙治罪條例》第6條1項1款之抑留剋扣罪,致使如此重大的公共利益損害,他在此告發政府公務員涉瀆職罪,並要求檢察官、調查局、廉政署依法查辦。

他批,補助款不是中央的賞賜,而是法律明定的義務,行政機關不能選擇性執行法定預算,更不能以政治操作剝奪地方資源,這不是財政技術問題,是赤裸裸違法,是對憲政秩序與地方自治精神的踐踏。吳宗憲呼籲,當中央集錢集權、以錢控政,地方自治不再,獨裁將成為事實,大家不能沉默、不能退讓,唯有堅定抗爭,守住法治的最後底線,請不要讓「依法行政」變成歷史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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