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國民黨中常委范成連與新埔鎮代會主席王增基收購鴻海創辦人郭台銘參選總統的連署書一案,最高法院維持二審的判決,對范成連判處3年有期徒刑及6年的褫奪公權,而王增基則被判刑10個月、緩刑3年,全案定讞。
根據判決書,范成連曾是國民黨黨員及中常委,目前已被開除黨籍,他同時也擔任世界客屬總會理事長和中國京明光電照明集團董事長。當時因郭台銘計劃於112年參選總統,范成連負責協助其連署工作。
判決書指出,范成連於112年9月參加新埔鎮的義民節祭祀大典時,與王增基等人共同為郭台銘助選,並全權負責新竹地區的連署事宜。隨後於112年10月,他們計劃在新竹地區進行連署書的收購,並備妥現金以協助連署。
鴻海創辦人郭台銘(左)與他的副總統人選賴佩霞(右)一同完成中央選舉委員會的登記作業,不過最終並未參選。圖/取自郭台銘臉書
根據調查,范成連向王增基提供現金160萬元作為賄賂,還贈送空白連署書、連署用的原子筆、手電筒等贈品,最終兩人共同募得3510份連署書。
新竹地方法院依據《總統副總統選罷法》判決范成連有期徒刑4年,併科罰金400萬元,褫奪公權8年;對王增基則判刑1年8月、罰金180萬元且緩刑5年,另需向公庫支付500萬元,並褫奪公權6年。
隨後,台灣高等法院改判范成連有期徒刑3年,罰金300萬元,褫奪公權6年,而王增基則被判10個月、罰金90萬元、緩刑3年,向公庫支付300萬元,並褫奪公權4年。最高法院最終駁回了他們的上訴,判決定讞。